盈余·商业·科技,Airbnb, Uber and so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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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学告诉人们,人类生产力提高后产生了盈余,继而人类将这些私有的盈余进行交换,便是商品经济的原型。

时至今天,商品经济早已经成为如今百卉千葩的社会再寻常不过的景象。进而,我们高启的消费需要和欲望正悄悄地呼唤更多的商业形式给予满足,互联网科技对服务业的改造非常显著,在近十几二十年来人们的生活中得以充分感受,这点毋庸置疑。Airbnb和Uber就是近来最被热议的互联网初创公司。而且,没错,这两家公司都利用了相似的一点模式——出售私人闲余的资源,形成为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并能够为出售者换来额外的收入。

“互联网女王”玛丽·米克尔在其新出炉的《2015 年互联网趋势报告》中就点出,人们花销最大的消费领域是住宿与交通,分别占据了总花销的的33%和18%,而在创新的视角下,Airbnb与Uber正是这两个领域内目前的代表。

说到盈余一词,互联网时代本已创造出“认知盈余”的概念。借助通勤世界的工具,人类似乎已经做出令人惊诧的不求回报的认知分享,这也被认为是现在互联网信息卷帙浩繁的功臣。回归到逐利的本质,即便我们每天每夜都在坐享工业化制造出来的相对可以高质低价的商品和服务,将私人的盈余进行出售这样略有些原始形态的模式好像也并不陌生,人们早已在eBay上挂牌售卖闲置的二手物品。但那毕竟的二手用品,而且在服务的行业里类似的形式在此之前并不多见。

无论是Airbnb还是Uber,都很好地扮演了一个垂直化平台的角色:对于售卖者,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准入审核,交易流程和信息需要通过平台发生;对于消费者,同样要借助平台工具找到中意的服务提供者,在此之后也需要做出相应的评价,以充实平台对于游戏玩家的认知。

他们不仅仅有漂亮醒目的网站与标识,有方便使用的智能设备端应用程序,在制定、完善和控制规则方面也显得不遗余力。用户在体验服务上分为两个阶段,由平台承接的初始阶段和完成服务提供的后续阶段:前者的友好便捷很重要,但在品牌形成后便不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后者才是核心,也是这门服务的真正价值所在,正是由广大的自愿服务商们完成,因此显得非常非常关键,也是两门生意能否长久的命门。至少从现在来看,Airbnb和Uber在各自领域的竞争者中是做得最好的。

中国人都说要有房有车,两家伙也算应景了,虽说都是租的人家的。

用科技构建沟通双方的平台,从盈余分享的角度来奠定商业基础,这为Airbnb、Uber这样的公司树立了一套说给资本方听的相当迷人的故事,也给了他们低成本营运的模式,这种模式就像UGC之于社交网络,C2C之于网络购物,让更多的人直接性地参与到生态环境中来。

对于这两家总部同样设在旧金山的初创公司而言,目前最大的挑战恐怕是各国政策监管了(尤其是风口浪尖上的Uber),毕竟对行业的冲击以及确实存在的社会安全问题并不是一蹴而就解决的。不过这样的模式和趋势不过改变,也必将更加地便利我们的出行住宿与其他的需求,使我们在对创新有更广阔认知的同时对科技更加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