氤氲中,觥筹交错,起坐而喧。
时光就像加热过的烈酒,品时无恙,后劲涌起之刻方知疲。我们这一群人的四年终究在这一晚走向尽头。
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人类害怕别离,因为别离剥离了内心深处的安定与熟悉感,逼迫你踏上下一步适应陌生的恐惧。人类喜爱酒精,因为酒精是最好的忘忧药,放纵肝肠,换得哪怕一时的欢乐,也好过现实的重击。
菜过五味,酒逾三巡,众人醉态渐显。或不胜酒力,缓缓入梦;或胃气上逆,急呕不止;或蹬足拍案,胡言乱语。宴中,吴BB告诉我,古斯塔夫·勒庞曾写道,身处群体中的人智商会明显下降。It works,他本人就身先士卒验证了这一点。
我们班的集体酒量不甚好,买的箱装啤酒,八剩其三,但空掉的瓶子已经足以刺激所有人的感官和神经系统——干杯、倾诉、相拥、吻——曾经是最彰显个性的一代,独生独长,标榜的是与众不同,无奈也落得个独树一帜。
狂欢,是寂寞的灵魂寻找慰藉,是孤单的影子追求陪伴。
“去唱夜猫吧!”——我们不愿狂欢就此结束。
“去就去!”——赢粮而影从。
杀奔午夜歌场。
喝高了的班长西虎君一路上没闲嘴,话题多针砭时弊,抨击丑恶势力及其不当举动的内容为主。
到了KTV,满满一屋子坐下。歌声四起,抒情为主,摇滚辅之。
音乐和酒精不同。酒精由内而外影响你的举止,音乐则由外而内触拨你的心弦。每每劣质的音箱抛出显得有些粗糙的旋律,总会有熟悉的声音唱起熟悉的歌。由此, 唱的调不在准,有人则灵。
一轮唱罢,子夜既过,困感渐浓。不欲扰他人之兴,起身四下闲走,盥洗室冷水敷面,倦意少退。回到包间,打牌、调侃,穷尽这曲终人散前仅剩的时光。
归属感。顿悟我们缺失的是一种归属感,一种被群体所包围但拥有着自己的位置的感觉。这感觉体现在身边一张张熟悉却每个都与众不同的面孔之上,也体现在似曾不满于在群体中所处位置而生的怨天尤人。直到群体即将分崩离析,个体即将天各一方的五月,蓦然发现,归属感本身就是一种安全和满足。
感谢这个集体,她曾经给予我们感动。若此生再难见到某几位此间的才子佳人,我想我是会有些失落。
回来的路上,小辫子的哥一个人说的话比他所有乘客加起来都多,言语怪癖,徒增笑耳。下车,穿过天桥,难得看到马路如此平静;空气依旧浑浊,预示了一天的坏天气。进入校门,每个人都若有所思地踱着。思绪与困意混淆在一起,无从忆起当时在想些什么,或许都已随风散落在学校的老路上。
毕业生,生日快乐。